第70章(2 / 2)

不正经深情 七宝酥 1675 字 16天前

但于知乐上网查过她资料, 所以一眼便认出了林有珩。

女人坐在当中一片阳伞下, 她皮肤极白,身材微胖。

因为墨镜和低调的服饰,附近同样在饮茶休憩的路人, 并未过多的注意到她。

像林有珩这样专责谱曲作词的音乐人, 多是幕后英雄, 不比大舞台上光鲜亮丽的歌星, 从街边与你擦肩, 你也未必能认出他们来。

林有珩也瞧见了于知乐, 笑着冲她挥了挥手。

隔着黑漆漆的镜片, 于知乐当然瞧不见她眼神。但她能感觉到, 女人的视线一直跟随着她。

于知乐不忙落座, 停在桌边与她礼貌地打招呼:“林总监, 你好,让你久等了。”

林有珩摘了墨镜,随意放到桌面。她身上不见任何架子:“是我来早了,你坐吧。”

于知乐颔首,把吉他搁到一旁的空座椅上,才坐下。

林有珩仍在端察她,她直截了当评价:“于小姐,你形象不错。”

“嗯,”于知乐莞尔:“谢谢。”

林有珩双手交叉,保养得当的指甲盖,在日光里润和如玉:“不过,你长得漂亮,在我意料之中。”

见她一直在外貌上圈点,于知乐也不好多言,只是配合着,微笑。

留意到这姑娘不太自在的神态,林有珩弯唇:“于小姐你不必在意,外形也是我们签人时所要考量的一个重要条件。”

“就说你认识的严帅哥吧,”女人笑吟吟:“他能爆红网络,大部分因素也源于他的相貌气质,同一批录节目的歌手,唱歌实力和勤奋程度未必比他差。”

于知乐点头表示认可。

林有珩的确是个心直口快的人:“于小姐,你和严安是什么关系?”

她猜得很准:“曾经的恋人关系?”

于知乐并不否认:“对,他也是我以前的吉他老师。”

“原来他还是你老师。”林有珩靠回椅背,玩味勾唇。

为于知乐点了杯常温果汁,林有珩又问:“今天为什么主动找我?”

于知乐愣了下,回:“想唱歌。”

“呵……”林有珩失笑:“要当歌手的,都是想唱歌的。”

于知乐搭在桌边的指端稍微动了动,尔后才掐紧了答:“因为贫困。”

林有珩会意一笑:“为了钱?”

“是,”坦率承认并不让于知乐感到羞愧:“我的几个人生计划,都需要钱。”

“你有什么自信能挣到钱呢?”林有珩也不跟她拐弯抹角:“要不是严安和我推荐你,我都不知道有你这么个人。”

于知乐回:“你可以先听听我唱歌。”

林有珩挑眉:“看来你很自信。”

“不,我不自信。”这世上优秀的歌手太多,她这种半吊子,确实不值一提。

林有珩一只手搭到椅子把手:“你会写歌吗?”

“会。”

“哦?”林有珩微微前倾上身,来了点兴趣:“以前写过吗?”

“写过。”于知乐从自己的帆布包里抽出那只白色的档案袋,拆封,从里面挑出几张递给了林有珩。

林有珩随意翻出其中一张,斜在桌缘,抬眼皮,专心看。

少刻,她跟谱哼了几句,继而若有所思点点头,看回于知乐:“唔,还不错。”

林有珩把这张歌谱递回去:“你就唱这个。”

于知乐接在手里:“现在?”

林有珩没有迟疑:“对。”

于知乐环视一周白茫茫的,人来人往的广场:“我们在外面。”

“如果你真成了歌手,”林有珩扫了眼她的吉他:“你要在更多人面前登台演出,可能比现在多千万倍。”

于知乐有些排斥热闹,抵触喧嚣。但她也清楚,如果她铁了心要走这条路,必须要强迫自己适应那些她本不喜欢的场合。

所以她立即侧过身,取吉他。

中途,林有珩抽回她写歌那张纸:“我刚才看了下日期,这首《踩雪》是09年写的?”

“嗯。”

“这句……”她掀眼,精准无误地把其中一段小声唱出来:“「我看到地上的雪开出了花,白里透红,是少女画了腮红的脸,真可爱啊,可安静啦,咯吱咯吱,我在踩呀」,什么意思?”

于知乐把吉他抱到怀里:“这不是花,是血。”

林有珩一怔:“为什么写这首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