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9章(2 / 2)

穿越者 骁骑校 3854 字 13天前

“如果我带你去一个地方,那儿可不太平,匈奴人霸占了中原,烽烟四起,群雄逐鹿,那儿没有人认识你是霍去病,没有皇帝,没有卫家,一切都要从头做起,从小卒到大将军的每一步都要靠你自己走,你愿意么?”

“我愿意!”霍去病激动得站了起来,把桌案都踢翻了。

“那好,你跟我走。”刘彦直起身过去拉着霍去病的臂膀,脚尖一勾将宝剑踢起来拿在手中,飞出窗口,冉冉升起,楼下几名端着烤羊肉的侍者惊愕的抬着脑袋,亲眼目睹了大司马被仙人带着白日飞升。

元狩六年九月,霍去病死讯传出,语焉不详,整个朝堂上下都松了一口气,正如刘彦直所言,霍去病之死会让所有人满意,没有人追究他的死因,包括他的母亲卫少儿,全长安都在兴高采烈的置办骠骑大将军的葬礼。

此时霍去病尚未离开汉代,他和父亲在空中观摩了自己的葬礼,皇帝调遣五郡玄甲军,从长安排到茂陵,规格之隆重,声势之浩大,令他不由得感叹人性之扭曲,他们如果真的不舍,又何必逼死自己呢。

第九章 先遣军

霍去病被刘彦直用乾坤袋装回了基准时空,袋内没有氧气,凝神屏息几秒钟即可,他们落在咸阳附近的农田里,霍去病从袋子里爬出来,环顾四周,影影绰绰看到夜幕下的村庄,似乎并无异常,一抬头,高空中有一架客机正在降落,机翼上有灯闪烁,这下可把他惊着了。

“趴在我背上,闭上眼睛,无论如何不要睁眼。”刘彦直道。

霍去病依言趴在他爹背上,紧闭双眼,然后就感到有风呜呜的从耳畔吹过,温度也变得寒冷起来,若是一般人肯定就吓得不敢睁眼了,但霍去病毕竟是经历过大场面的战将,世上没有什么事能吓住他,好奇心占据了上风,他睁开了眼睛,就看到自己身处万丈高空,脚下是夜晚的山川河流,城市极壮阔,灯火璀璨,远比长安城还要宏大,他不知道,那里是长安的继承者,今日的西安城。

刘彦直飞行速度日益增长,用了两个半钟头便飞到了近江,安全落在郊外人迹罕至处,路边僻静处停着一辆汽车,两人上车,前往江底秘密基地,霍去病被不用马拉就能快速移动的汽车和窗外的车水马龙加摩天大楼彻底震惊了,他问刘彦直这是哪儿。

“这是我生活的地方。”刘彦直答道。

“那就是天庭了。”霍去病深信不疑,大千世界的精彩离奇超出他的想象力,所有的郁闷烦恼不知不觉就抛在脑后了。

抵达秘密基地后,大家听说霍去病驾到,纷纷前来围观,看到这个一身白衣,长发披肩的年轻人后,都觉得和想象中差距比较大,这小伙不但没什么杀气,反而显得很文静腼腆。

刘彦直取来一些黑市购买的基因药物,这是他给儿子准备的礼物,服用这些药物可以增强体魄,具备适当的身体修复能力,这是比较基本的药物,新人类的标配,很容易就能搞到,高端的基因药物都是量身订做,花钱都买不来的。

霍去病毫不迟疑的服用下这些“仙丹”,汉武帝和秦始皇一样,也对灵丹妙药延年益寿颇感兴趣,豢养了不少东方朔这样的假仙人,霍去病跟着皇帝姨夫耳濡目染,对这一套并不陌生。

基地内已经准备好了成套的武器,一领按照宋甲制式打造的铠甲,包括凤翅盔和全套山文甲,精美程度令人叹为观止,汉代的铠甲还比较粗糙原始,只有单纯的铁甲片用皮索缀成的玄甲,武人天生喜欢这些,霍去病一见就爱不释手,当场就束起头发披挂起来,再配上长剑和弓囊箭壶,端的是一员英气勃勃的青年将军。

这就是抵抗组织为了对付姬宇乾和他的新人类计划准备的第一波先遣军,匈奴人的克星,横扫漠北,封狼居胥的一代将星霍去病。

关于霍去病能不能取得重大效果,大家的意见是不一致的,因为霍去病并不是朱元璋那种从底层混起来的草根英雄,他是皇亲国戚出身,起点极高,从军就是校尉级别,有皇帝姨夫和大将军舅舅背书,西汉相对匈奴物质上的优势,有钢铁打造的环首刀和箭镞,而匈奴人还在使用骨镞,再加上有汉武帝这个穷兵黩武的皇帝全力支持,不计成本,才有了霍去病的骄人战绩,让他孤身一人去开辟敌后战场,基本等于送死。

但刘彦直不那么认为,他相信霍去病一定会干出天翻地覆一番事业,力排众议,坚持进行此项任务。

关璐把刘彦直拉到没人的地方质问他:“他不是你亲儿子么,你舍得把你的骨肉往火坑里推?”

刘彦直说:“我去的时候,他正准备自杀,你看他的眼神,满眼都是生无可恋,我送他去那里其实也是为了给他治病,只有战场才能疗他的伤。”

“可是太危险了,以他的性格很难拉起一支队伍,就算拉起来了,也很难撑过三个月。”

“对于武将来说,马革裹尸未尝不是最好的结局。”刘彦直淡然一笑,“战死沙场就是他最好的归宿。”

“好吧,我说不过你。”关璐回头望一眼年轻的霍去病,咂舌道,“年纪轻轻,怪可惜的。”

……

霍去病连同他的装备被发送到公元1282年的某天,这是姬宇乾离开他建立的大周后的日期,近江城正被元军围困,苦苦支撑。

刘彦直也随同前来,父子二人在山巅望着远处的战场,忍不住摩拳擦掌,跃跃欲试。

“城内是汉人,围城的是鞑子。”刘彦直介绍说,“这是另一个世界,只属于你的世界。”

“我需要一匹战马。”霍去病冷静的说,从他眼神中闪烁的火焰可以看出,他开始进入状态了。

刘彦直下山片刻,带了两匹鞍具齐备的战马上来,得胜钩上还挂着长枪和箭壶,两人翻身上马,徐徐下山,山脚下就是元军的连营所在,父子俩对视一眼,不约而同的猛夹马腹,纵马疾驰,向辕门冲去。

这儿是元军连营大后方,足足十万元军在围攻近江,谁也没料到区区两个敌人就敢闯营,短暂的惊慌后,一队骑兵上马围堵二人,还没近身就被霍去病尽数射落马下。

俗话说得好,打虎亲兄弟,上阵父子兵,这二将在元军四十里连营中如入无人之境,走哪儿杀哪儿,元军大多数都是投降的金军和南宋军队,战斗意志薄弱,遇到硬茬子就怂,两人冲到哪儿,哪儿的元军就潮水一般往后退,偶尔有一两支暗箭飞来,也被刘彦直轻而易举的拨开。

霍去病杀的兴起,仿佛回到了横扫匈奴的时代,他一马当先,枪挑箭射,一路上不知道杀了多少挡路的元兵元将,顺带着烧了十几座草料堆,五个粮草堆栈点,点燃的帐篷更是不计其数。

城头上的周军兵将正在发愁,忽然看到围城元军大营中到处冒起黑烟,还以为是来了援军,但又不敢开城门杀出去里应外合,苦苦等了半个时辰,才看到一员将浑身浴血的杀到城下。

“来将通名。”城头上喊道。

“吾乃……刘去病是也!”那将迟疑了一下,朗声回答。

姬宇乾走后,起义军没了主心骨,谁也不敢擅自放这个陌生人进来,商议了半天也拿不定主意,这时候元军追了过来,这回来的都是正宗的蒙古人,一个个膀大腰圆,骑着蒙古马,穿着厚重的铠甲,挥舞着弯刀围攻上来。

霍去病精神抖擞,摘下长枪,单枪匹马迎着蒙古兵冲过去,他早已抱着必死之心,满腹委屈,满腔压抑,只有在战场上才能得到畅快淋漓的发泄,每当长枪刺入敌人的胸膛,羽箭射中敌人的面门,他才能真真切切的感受到生命的质感,活着的意义。

蒙古人自打进了中原,就没遇到过这么强悍的敌人,宋军虽然战斗力不弱,但长于守城,用各种器械和远程武器打击敌人,在野战中可谓百战百败,长期和弱敌交战,蒙古人的战斗力也下降的厉害,一百多名精兵竟然不能杀掉敌人,反被挑落马下十几名。

城头上的起义军看的真切,这可丝毫做不得假,他们士气大振,用战鼓给霍去病助威,咚咚的鼓声和飘扬的旗帜让霍去病心中熟悉而亲切的感觉油然而生,此刻他完全恢复了最佳状态,不再是饱受政治斗争摧残的孤独青年,而是封狼居胥的中华第一战神。

忽然鼓声戛然而止,义军头目们指着元军大阵中的青罗伞盖惊讶道:“伯颜来了!”

伯颜是忽必烈的重臣,灭南宋的大将,他的名气在中原能止小儿夜啼,可见宋人对其畏惧程度,作为平叛元帅,伯颜本来是极有信心在一个月内灭掉叛军的,可是事实证明,三个月他都打不下一个近江城,这帮造反的家伙可比南宋朝廷军队难对付多了,今天还突然冒出来两个人闯营,十万元军硬是没能拦住,硬是让人家冲到城下。

“不是有两个人么,另一个呢?”伞盖下的伯颜问身旁的将军。

将军摇头:“不清楚,许是被儿郎们射杀了吧。”

“活要见人,死要见尸。”伯颜板起面孔道,再看远处一箭之地那位将军,虽然留着胡须,但能看出年纪不大,最多二十来岁,白马银枪,生得一副好相貌。

伯颜不是曹操,虽有爱才之心,也不会在战场上对敌人怜悯,他环顾左右:“谁去帮本帅将此贼的首级取了。”

一名蒙古千夫长自告奋勇,取了弓箭纵马而出,蒙古人向来以骑射功夫见长,在高速疾驰的马背上射箭依然能百发百中,这也是他们在野战中战无不胜的主要原因,蒙古弓是复合弓,虽然小但蓄能极强,初速高,射程远,偏巧这名千夫长还是一名射雕手,在军中射技属于万里挑一的那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