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1 / 2)

不知多久,才幽幽的叹了口气。

她当然知道这盒子代表着什么,此刻,这只与其它所送之物相比,并不算贵重的盒物,在她手里有些重若千斤。

在她的潜意识里,这个一夫多妻,连妻子都不过是份职业的朝代,她对任何男人都不必付出,也不值得放任何感情,因为有着合法的第三者,第四者,甚至第五者,若干。

一旦爱上即是伤害。

人生来也匆匆,去也匆匆,又是这份不知能活多久的身体,何必呢,何必跟自己过不去。

她逃出来,原只是想寻一处幽静无扰之地,安稳的生活,不必忧愁高门的众多琐事,闲时赏梅养菊,困时伏枕酣睡,兴致起便抬笔作画,扬扬散散,晨夕更替,足矣。

可是,到底还是天真了些,这个愿望竟比登天还难,恐怕只存于世外桃源中了。她还是依靠了男人,靠着他的羽翼,得了现在这样一席喘息之地。

而更令她心念摇动的是,在她以为的还要早的时候,一颗心就已经不知不觉的落陷了。

喜欢上一个人,实在太糟糕!在她意识到的时候,这份喜欢,即甜蜜又痛苦,可是,她的心又太累了,檀府时担惊多少年,如今人便如心一样,飘浮不定,浮萍无根。

人最痛苦的不是斩掉头颅的那一刹那,而是那柄悬于头上,迟迟不落下的刀,一悬十几年之久。

所以,她心里极其渴望有那样一个令她安全的人,有那样一份能让她留恋依赖的温暖,她实在不安太久了,太需要这样安定的生活。

可如今心里有多甜蜜,多喜欢,对未知的未来就有多恐惧,多无助,因为无论身份还是其它,都有太多可以催毁这份感情的漏洞。

她想到自己托远在京城千里之外的徐锦所行之事。

那个未曾谋面,不到三十便香消玉殒的母亲。

及那些大夫看向她时,眼中的怜悯,现在想来,恐怕董氏早早便知晓了吧,当年对她的忍让,又何曾不是心知她会如她那个短命娘一般,活不了多久……

再想到谢承祖,与眼前这只盒子……

檀婉清一时间只觉的头疼欲裂,心口恍恍不安。

第八十一章

早春三月,寒冬还暖,城池内外放眼望去一片嫩绿之色,路边的杨柳枝也泛起了翠绿,北城的一处宅院里,黑枯的桃树上,一夜间突然冒出许多只粉色的花苞,待几缕春风吹过,枝头上初初迎风绽开了三两朵。

有一枝,竟然调皮的探进了撑开的纱窗内,枝头正半开了两朵,似乎要向屋内的人展示着自己俏丽的风姿般,随着吹进窗内的风,而轻轻颤动。

一只素指抚了抚面前粉色花苞,并拨动枝桠,让整枝花跟着摇摆起来,然后指着那只枝桃花,回头对着旁边正伏案盯着看的六岁小童道:“你既然喜欢,便画上一画吧。”

听着话,六岁小童手里的笔滚落在案上,眼晴果然落在那枝摇来摆去的桃枝上,呆呆的一动不动,仿佛能把那枝未来的花苞看开了一般,着实有些傻,而笔上沾得墨汁淋到了纸上也不自知。

旁边瑞珠怕弄脏了炕席,要上前打理,被檀婉清对她摇了摇头。

离年已过月余时间,福荫每日随她上下学堂,也习惯跑到她堂上等下学,他的存在感很低,每次都都会跑到一个别人看不见的角落里,自己一个人乱写乱画,可是时间长了,在见到许多小童都在临摹一些有趣的图画,姑姑也每每细心教授她们各种画技笔法,一个月的时间,他终于开始将只沉浸在自己世界的注意力,放到了檀婉清身上,可是檀婉清从来不教他。

她只会看,却不会出声纠正对错,可是他看到她在课上反复纠正了几个女童握笔的姿势,他开始看向自己的手。

檀婉清见到他拿笔的姿势已从握拳头改为五指执笔,倒也不枉课上时,她反复的出声纠正其它小童的笔法,的确,执笔无定法,不过正确的执笔法,也是古人千百年总结而出,尽管五指没有三指来得灵活方便,却也尚可,相比拳握也能免在最初习画时少走许多弯路。

福荫毕竟与普通小童不同,他若不想习得,便是在他耳朵说上许多遍,他也会自闭耳朵,若惹得他生厌,只怕要适得其反,只有他自己愿意从内心走出来,主动有学习的*,才会真正接受外界给与的信息,甚至与人交流。

一开始,是万万不可强迫他的。

所以,檀婉清对福荫一直以慢慢引导为主,甚至到现在,纸张浪费了一大箱子,却没有教他哪怕一个基础笔法,全靠他自己的悟性。

作画一行,最难的从来不是什么繁杂的画技与手法。

什么三面五调、石分三面,树分四歧之类,不过是些口头表诉与理论,靠这个东西来拼凑出一幅画来,不过是思而不悟,徒有所谓的画技而无生机与灵魂罢了。

真正难的是,能够观物而画,能观天地之万化,能够灵感充沛,随时随地触发,犹如禅宗的“顿悟”,只有这样才能够将其最核心的东西了成于胸,然生于笔

所谓的那些外枝末节的一切技艺,不过是锦上填花,那才是灵魂最原始的,最精髓的东西,也是天生自带的天赋,很难表诉,往往只可意会不可言传。

至于远近,高低、明暗诸笔法,人人可学的,这也就是自古学画技的人那么多,可最终能够成就大师级,却少之又少的原因。

福荫的专注力远超一般孩童,眼神直直的盯着那枝花,随着来回摆动,待它停下来,又伸手去拨,然后继续看,在瑞珠眼里,这举动可不就是个傻的,怪不得学院里的书童暗地里都叫他傻福傻福,看他这傻劲儿和呆模样,诶,当真跟谢大人不一样。

谢大人虽然出身不好,可人生的却精神,不仅身材魁伟双臂修长,马上一□□术使得更是骁勇无比,军中无人能及,便是放在京城的羽林军里,也堪称军中翘楚,可惜了,他弟弟竟是这般呆痴,看朵桃花居然看了半个时辰……

瑞珠心道,小姐大概也是看在谢大人的面子上,才肯教的吧。

边想边摇了摇头,放下茶壶去厨房拿下午茶点。

最近小姐的口味由甜转咸,肉也食的多了些,瑞珠挺高兴的,且瞧着小姐的样子,竟然又丰润了一圈,气色也好看的多,瘦的露了尖的下巴也还成以前的鹅蛋脸。

厨房里正月正在收拾,瑞珠走进去,打开放在墙角的大坛子,里面是用酒蘸椒盐,加入蒜酱桂姜蒸炙入味,再淋上些许蜂蜜滚上芝麻,烘干炮制成的鹿肉干与羊肉干,不止小姐喜欢,谢大人也爱吃,前几日着实做了不少,现在已成了小姐每天必备的零嘴与茶点。

十三岁的正月跑过来帮忙,瑞珠边摆着盘子,边让她再多拿些,小姐最近食量渐大,十块八块的可不够吃,正月取肉的时候,瑞珠还打量了下,这段时间胖的可不只小姐一个人,要说起变化,谁都没有正月变化大,谁能想到当初领进门头发枯黄枯黄,瘦得跟纸片似的小丫头,竟然出落的水灵灵的,生了肉的脸上,是正宗的大眼晴瓜子脸红嘴唇,与原来比就跟两个人似的,再配上刚做好的春衫,土妞竟也有了小家碧玉的样子了,瑞珠摸了摸自己又长了肉的脸颊,暗道再不能多吃了,否则她就真成了花旁边绿油油的叶子了。

“瑞珠姐姐,凤梨糕用不用再拿些?”

“那东西还要沾蜜糖,吃起来麻烦的很,小姐最怕麻烦了,别拿了。”

瑞珠说完,又在肉干周围放上几颗腌渍入味,酸酸甜甜的梅子,可用来解腻。顺手拣了几块精致的芙蓉饼配上红红的玫瑰糖,再让正月拿上一碟福荫爱吃的卷糕炸果子,这才回了东屋。

回去的时候,福荫终于不再看那枝桃花,再度开始“霍霍”起纸墨来,对瑞珠来说,福荫的那些画就是鬼画符,也不知小姐干嘛看得那么仔细,她倒是没有像正月,每次收拾纸墨时,心疼的脸抽抽的模样。

福荫“糟蹋”起笔墨是非常快的,两刀纸不够他“挥霍”一上午,一盒子上好的墨用不少半个月就光了,现在好多了,不似以前弄的手脸衣服全是,但见他手里那个饱蘸墨汁笔,瑞珠还是心惊胆颤的,生怕他就那么甩出去,一笔墨汁淋得到处都是,不过还好,他只对墨淋纸上有兴趣,其它地方看也不看。

瑞珠将点心放在一张矮脚小茶几上,端到檀婉清旁边,檀婉清正拥被倚枕,半坐半卧的看着手里福荫已“糟蹋”完的几张纸。

瑞珠端了花茶放到案几上,“小姐,吃点东西吧。”说完还伸头看了看小姐手上的纸,见着上面乱七八糟的,不由吐了吐舌,画得那是什么呀?黑秃秃的哪像是桃花,也亏得小姐还看得那么仔细,难道还能看出桃花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