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楠双手捂脸哇哇大哭,尖叫声从指缝里泻出来:“红红姐!你误会我了!”
“误会?”程红讥讽地勾着嘴唇,细长的香烟夹在指间,没有点着,但重在气势:“你也不去打听打听,我这一双眼见过的婊子比旁人见过的人还要多!我误会?你背着我跟客人出台,难道冒充欢妍,用她的身份证我就不知道了?老娘出来混的时候,还没你呢!小鬼也敢在阎王爷面前扯谎?少她妈再哭哭啼啼的!都是出来讨生活的,对着自家姐妹还喊打喊杀!有本事你外头抢客人去!”
楠楠被她骂得不敢再撒泼,捂着脸小声地抽泣,尽管肩膀上下耸动着,但程红知道她在假哭,因为敞开的指缝里干干的,连个泪珠子都没有。
倒是欢妍哭得厉害,两道透明的眼泪像没干透的水晶胶,挂在用粉饼打得纸一样白的瓜子脸上。
程红被她用红通通、水汪汪的眼睛一看,恍惚间竟像回到了二十年前。
那个时候她还不叫程红。她叫范芳,是只刚从一个叫康仁的地狱里爬出来的艳鬼。
电影里说鬼想投胎、想还阳就得拉上一个垫背的,而她想彻底同康仁切断联系也拉了个垫背的。但不是她自己想拉的,是程红在临死前握着她的手,用同样水汪汪、红通通的眼睛望着她说:“芳芳你听我说,我大概活不成了,以后你就是我。你替我活下去,离那些人远点,不要再干这行了,你要替我好好活……”
二十年前,程红胸口涌出的血像鲜红的颜料,染红了衣服、染红了手,也染红了此刻范芳的眼睛。
是啊,冒充。她并不是红红,只不过是冒名顶替了她,才得以苟活下来的范芳。
第165章
她甚至不确定自己到底是不是叫范芳。
她三岁时就被父母扔在了当时以“仁义”闻名遐迩的珍美精神病院的门口。
院长对眉目清秀的小姑娘向来来者不拒,于是慷慨地收养了她。
在珍美的地下室里还住着许多和她年龄相似的小孩。
但和那些孩子们不同,范芳并没有精神问题,她非常健康,也很愿意思考。而她之所以知道地下室里住着其他孩子是因为听来她房间里和她“做游戏”的大人们聊起过。
他们当着她的面夸其他孩子的活好。
隔壁住的大概是个傻子,听说是男孩,后面被弄出血来也从来不喊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