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把剑是沈斐为了试探她的功夫用的,随手搁在帐篷里,一点不珍惜,朝曦的弓被他拿走,没有武器,只能暂时使使。
那剑拿在手里,意外发现重量和高度於她而言刚刚好。
使棍的少女更喜欢这种长剑,兵器嘛,一寸短,一寸险。
朝曦一路紧赶慢赶,心里只有一个想法,希望沈斐与赫尔辛德还没来得及交手,她能赶上!
*
她的愿望落空,大顺的兵马已经攻破元军的防线,元军瞧见不妙,没有选择硬碰硬,而是像往常似的,边打边退。
他们占据天时地利,越是往里,位置越高,加上天冷,大顺这边很快就会出现呼吸困难,恶心,难受,冷,等等不良反应,所以要在他们跑回老巢前攻下他们。
沈斐原来攻过元军的老巢,只不过使了暗度陈仓的计,那时元军在边疆攻打凤凰山,他们绕过凤凰山,几乎没碰上厉害的军队,加上天气还不是特别冷,又速战速决,机缘巧合下一路奔去了元军的中心位置,还抢了他们的粮草。
现在不太可能做出那样的壮举,天气太冷,走到半路起码倒下一半,所以只能速战速决。
赫尔辛德一直没有出现,幕后指挥,沈斐也不着急,让人驱马狂奔,追上元军,从两边包饺子似的将元军夹在中间。
赫尔辛德终於坐不住,手拿一把五尺多长的巨剑砍来,那剑实在是重,又快,只要撞上,能直接将人拦腰斩断。
他一路行来,几乎没有对手,手上不知道沾了多少人命,边杀人边大笑,说大顺都是卵蛋,没有一个人是他的对手。
那笑刺耳异常,听得人耳目赤红,却拿他没有办法,只得任他嚣张得意,笑声肆意充斥在整个战场,也不知怎地,那笑戈然而止,随后响起赫尔辛德的大怒声,“谁他娘的偷袭老子!”
方才一根箭破空而出,蓦地到了他跟前,若非他反应快,此时已然身死道消,去了阎王殿,与黑脸阎王把酒言欢。
赫尔辛德剑指大顺,“有胆做,没胆认的怂蛋,给我出来!”
如他的愿,一个身披长袍的修长身影从马车上跳下来,人群本能给他让位,那人又是一箭飞射而来,宛如流星一般,带着巨大的威力,藏着不易察觉的恨,嗖的一声到了赫尔辛德面前。
赫尔辛德长剑一横挡住那一箭,还没来得及反应,又是一箭远远攻来,他赤手空拳接下,哢抆一声捏断。
九尺多高的身形给了他莫大的优势,一步跑出了别人三步的距离,几下便奔去了大顺阵营,孤军与整个大顺奋战,还有余力对付黑衣人。
黑衣人不断换位置,手里的弓威力极大,时不时回头射他一箭,偏偏又是远攻,不与他真打,引着他不断跑去其他地方。
赫尔辛德不笨,停下脚步不追,反而与其他普通大顺士兵缠斗在一起,他的巨剑使的太顺,切人像切瓜一样,镇得附近的人不敢上前。
他走,他们便退,他再走,他们再退,始终不与他正面对抗,只时不时攻来一击,空耗着他的精力,准备瓮中捉鼈。
这招是他玩剩下的东西,偏偏用在战场上百试百灵,今儿自己体验了一把,才发觉那般憋屈。
“赫尔辛德。”那个黑衣人再度出现,高高举起手里的弓,“你可识得这把弓,杀了你赫尔一族三代,是你赫尔一族世世代代的耻辱!”
赫尔辛德当即赤红了眼,死死朝他看去,“你是海中阳的后代?”
当年便是那个叫海中阳的混蛋,杀了他赫尔一族三代,老的,壮的,小的,尽数被他杀光,还险些攻陷元国,将他元国纳入自己的版图中。
每一个逃在异国他乡的赫尔族人都对他恨之入骨,包括他的徒弟和儿孙,只要发现,一律折磨过瘾后再杀。
他怒道,“我还没来得及找你算账,你倒是自己跑来了,正好,新仇旧恨今儿一起清了!”
黑衣人哈哈大笑,“赫尔辛德,我可不是海中阳的后代,你看清楚我是谁。”
斗篷被一只修长好看的手揭下,露出一张菱角分明,五官精致,俊美无双的脸。
沈斐目光阴冷,遥遥朝他瞥去,“你有帐想跟我算,我也有一笔账要跟你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