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作客(一)(2 / 2)

天娱女王 醉狐狸 1772 字 18小时前

林丽虹有事,先走一步,苏菲刚要离开,一名衣冠楚楚的中年男人来到她跟前:“苏菲小姐,我是艺声唱片公司的关楚雄,我想跟你的监护人谈一下关于合作的事情可以吗?”

苏菲接过名片看了一下,道:“不好意思,关先生,我的监护人不在这里,而且我已经有合作对象了。”

说完,她向关楚雄微微一点头,从他身旁走过去闻。

“还真是手快有,手慢无啊!”关楚雄倒是想招呼,可跟一个小女孩有什么可说的,他匆匆忙忙地先去找林丽虹了,其它的事情慢慢再说。

在这种歌唱比赛之后,类似的事情会有很多,一些唱片公司甚至在预赛的时候就已经出手了,林丽虹在赛后就有不少人希望找她签约,这些搞音乐的人,一个个耳朵和眼睛都毒着呢,虽然只是在初赛阶段,却已经大致上判断出某个人的发展潜力了,倒是当时的苏菲没有引起特别的注意,只是成为报纸上的一个噱头而已,却无意中为她做了个很有力的宣传,已经有不少人再谈论她和她的歌。

在打发走了几个唱片公司的人之后,苏菲来到外面和门德斯等人会合,搭乘计程车返回酒店。

“苏菲,唱得非常不错!”门德斯向她竖着大拇指。

“门德斯,你能听得懂吗?”苏菲笑问。

“音乐是无国界的,心领神会。”门德斯指着自己的脑袋说道。

“我有翻译给门德斯先生听,他觉得音乐好,歌词也好,很激励人心的一首歌,他看好你!”旁边芳妮.简说道。

时差的影响虽然不严重,但折腾了大半天,苏菲也觉得有些疲劳,而且晚上还要去作客,所以她回到酒店就倒头大睡。

傍晚的时候,苏菲被芳妮叫了起来,哈欠连天的洗漱,“简,我得去吃点儿东西,不然的话,在人家作客会在饭桌上失礼的。”

也别说,她自从开始练习基础健身操之后,饭量大增,而且无论怎么吃也不见胖,这一点连跟她生活了一段时间的闵柔都羡慕不已。先到餐厅吃了一些东西之后,苏菲这才带上自己的古琴前往金镛家……别说,带着这个家伙无论是打车还是坐公车,都挺麻烦的,尤其是还要小心,避免磕碰。

门德斯其实也是第一次来金镛现在在的家,他和金镛夫妇都很熟悉,却没去过金镛现在的家,计程车按照他给的地址直接来到金家,三人下车后,门德斯上前按响了门铃。

开门出来的是一名三十来岁的妇女,长得相当漂亮,也很有气质,穿着一身旗袍,很有几分知性美,一看到是门德斯,便热情地打招呼。

门德斯向她介绍了苏菲和芳妮,又将她介绍给苏菲二人,原来这位就是金镛的夫人朱梅。

“你就是苏菲?良镛回来还跟我说你是个小才女呢。”朱梅显然很喜欢苏菲,一边招呼客人们进去,一边拉着她的手说话。

“查先生过奖了,您才是我学习的榜样呢。”苏菲可是通过小薇了解过这个女人呢。

朱梅是位职业女性,和金镛结婚后,生有二子二女,可惜的是,当初在艰难的时候,他们相濡以沫,艰苦创业,却在事业有成的时候分手了……其中固然有金某人移情别恋的原因,但朱梅极具个性也不是没有关系。

听了苏菲的话之后,朱梅非常的欢喜,更是有些爱不释手的感觉,拉着她进了客厅。

“妈妈,她是谁?”一个七、八岁的小女孩站在那儿,好奇地打量着苏菲。

“传诗,叫苏菲姐姐。”朱梅松开苏菲的手,满脸溺爱地看着那个女孩向客人们介绍,“这是我的小女儿传诗,你们先坐,良镛在书房里,正好有几位客人过来,你们稍等一下。”说完便向另外一个房间走过去。

“你是苏菲姐姐?”查传诗站在苏菲面前,背着手小大人似的问道:“你今年几岁了?”

“问别人几岁的时候,是不是应该先介绍一下自己?”苏菲反问道。

“嗯,我今年八岁了。”小姑娘眨了眨眼睛,觉得有些不好意思。

“我十二岁,再过两个月就十三岁,你叫我姐姐不会错的。”苏菲笑着说道。

这时,金镛和朱梅从书房里出来,热情地和门德斯打招呼,在他们身后还有三个男人,含笑望着她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