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0节(2 / 2)

女主渣化之路 哀蓝 3142 字 1个月前

从孙润润死亡到现在过去了一个星期,出现了第二具尸体,中间间隔很短,说明凶手的情绪基本已经失控,尤其是第二具尸体,虽然也是心脏中刀而死,但经过孟星枕尸检发现,心脏是致命伤,但在心脏中刀之前,死者身上已经伤痕累累,凶手似乎是刺累了,才最后给了致命一击。

因为有前一次的事故,垃圾场的工人们都很小心,因此第二个死者被发现的时候,除了蹭掉一些皮肉,骨骼和大部分零件都是完整的,真是谢天谢地。

这样的话能找到更多线索。

孟大仙其实很想离开,他真见不得死人,太难受了,本来应该是活生生的人,现在都躺在冰冷的太平间,不会说话也不会笑,连给他们自己伸冤都不会。他想到这里的时候看了清欢一眼:“小姑娘,你看得见他们的鬼魂吗?”

清欢摇头:“人死如灯灭,变成厉鬼的少之又少,这些人活着的时候普普通通,死了也是普普通通的鬼。四处飘荡,不知东西,糊里糊涂的死了,连生前的事都不记得。”

钟勋听了,问:“那天我见到王芳了啊。”

“哦。”清欢对他笑,“我召过来的。”

☆、第903章 第九十三碗汤(九)

第九十三碗汤(九)

孟大仙跟孟星枕齐齐看了钟勋一眼, 目光满是怜悯。

两个死者身上搜集到的证据并不多,至少无法为刑侦队提供方向, 他们对死者生前比较亲近的客人一一进行排查,最终熟客都被排除掉了。至于生客——老天,这是个大城市, 来来往往的人数不清,红灯区的监控又有问题,完全没有头绪。

眼下唯一的希望, 就是凶手继续作案。因为如果他潜伏不动的话, 这桩案子就彻底没希望了。

距离第二个死者被发现的第四天,出现了第三个死者。

死因相同, 年纪相似, 被发现地点也相同。

刑侦队有人认为凶手的抛尸地点并不是随机的,而是有深意的。三名死者都被抛尸在垃圾场,再加上她们“小姐”的身份,凶手是不是在暗示她们是“垃圾”?既然是“垃圾”, 自然只能待在垃圾应该待的地方。

做皮肉生意的,自古至今都是被瞧不起的, 哪怕是孙润润的家人用孙润润出卖身体的钱盖房子娶媳妇, 在村里人询问润润在大城市干什么工作的时候, 他们也羞于启齿。

凶手第一次作案的时候对孙润润一刀毙命,说明他很果断。可是到了第二个死者和第三个死者的时候,她们身上的刀伤多了很多,尤其是第三名死者, 孟星枕做了统计,她总共中了五十几刀,比起孙润润的一刀,第二名死者的十几刀,真可以说的上是个可怕的数字。

那么这代表了什么?

刑侦队开会后得到的结论是:凶手对“小姐”充满了怨恨,一开始他们以为凶手是所谓的“义警”,目的是为社会清除渣滓,可到了第三名死者的时候这个结论被彻底推翻,在一个“垃圾”身上捅了几十刀最后才杀死她,不仅表明了凶手对于“小姐”是“垃圾”的态度,还体现出了他对“小姐”的愤恨。

如果不是有着深仇大恨,怎么会捅几十刀?这样看来的话,孙润润之所以是一刀毙命,也许那个时候凶手能克制住自己的怨恨,或是当时他还有恐惧。

但当他成功杀死孙润润却没有惹上任何麻烦之后,他就开始回想起这种快感了,也许他会在心里后悔没有多捅几刀,所以到了第二名死者的时候,他放松多了,第三名死者时,他已经充满了自信,甚至改变了抛尸地点,换了一所垃圾场。这种狂妄而略有炫耀的心理和行为,更像是年轻人所为,成熟的凶手是不会这么做的。

三名死者除了都是“小姐”之外,还有其他的共同点,那就是她们都很警惕。孙润润出生在极度重男轻女的家庭,第二名死者是被亲人性|侵后自甘堕落,第三名死者则是被夫家赶了出来,这样的经历导致她们对于陌生人都非常惊觉,不会让对方轻易接近。这一点从平时的客人类别上能看得出来,三人的共同点都是会选择看起来无害的客人。

也就是说,凶手的外表肯定是无害的,只有这样才能让三个警觉心很强的女人相信他,跟他离开发廊和足浴店。

那么,还有什么比一个忧郁害羞的少年更有说服力呢?

因此,刑侦队最终的分析结果认为,凶手应该是二十岁上下,甚至极有可能未成年,曾经受过甚至现在依然在遭受来自“小姐”的伤害。但是某种原因导致他不能杀死真正伤害他的那个人,因此才会选择替代品。三名死者的身高相似发型发色相同,这不可能是巧合。

但只有这些线索是不够的,还不足以让警察锁定凶手。

钟勋跟队里的警察们快要把腿跑断了,黄天不负有心人,第四名死者被发现的时候,钟勋只看了一眼就忍不住滔天怒火。这个女人被捅烂了,躯干上的血肉还没有骨头多。不仅如此,这一次死者的脸也被划了个稀巴烂。

他气得一脚踹上一块大铁皮。

铁皮应声而倒,谁知道背后躲着个流浪汉,被吓了一跳立刻举起手来:“救、救命!”

钟勋收了长腿,“……你是谁,怎么会在这儿?”

经过盘问,得知流浪汉刚跟人抢地盘打输了,恰好走到这个垃圾场,看到外头堆着许多铁皮,干脆钻进来睡了一觉。他举手表示自己什坏事都没干,还叫钟勋不要冤枉好人。

钟勋冷淡地看了一眼因为被他踢了一脚摔倒在地从而掉出n个钱包的流浪汉,“不抓你也行,说说你昨天晚上看到什么没有?”

“啊?”流浪汉挠挠头,“没有啊……”话虽然这么说,眼珠子却贼兮兮地朝钟勋的口袋瞅,钟勋给了他一张大钞后,他才嘻嘻笑起来,“我昨晚就在这睡觉的,什么也没看见,什么也没听见,不过不知道几点钟被手机铃声给吵醒了,接电话的是个男的,估计是个学生,打电话给他的估计是家长吧,我就听见他说什么刚下晚自习马上就回家,还说什么那不是我妈,我妈早死了……之类的话。其他的就没有了,警察同志,要不……您再……嘿嘿?”

这消息提供的好啊,真是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钟勋心情大好,于是又给了几张钞票,流浪汉嘿嘿嘿笑,连声祝他生日快乐。

神经病,生日快乐个屁,他又不过生日。

流浪汉提供的消息非常有用,钟勋几乎是立刻就提取到了有用信息,晚自习,说明对方是初中生或是高中生,没有母亲就说明丧母,应该有后母,甚至后母的身份就是“小姐”!钟勋有着极其强烈的第六感,他觉得流浪汉听到的那通电话应该就是凶手!

第四名死者出现在第三个垃圾场,既然是下晚自习之后杀的人,肯定不能离学校太远,学校应该在三个垃圾场都能到达的地方,这样的话排查起来就方便多了!

有了重要线索,警察们高兴极了。很快,他们就查出一个叫陈阳的高二学生,就读于本市第三中学,父母在十年前离婚,母亲去了远方,父亲很快再婚。

巧的事,再婚对象也是父亲的出轨对象:一个“小姐”。

警察出现在教室门口的时候,陈阳正在黑板上写着题目。他身高腿长,长得很清秀,成绩也不错,跟警察说话的时候甚至脸还会红。可他却承认了自己犯下的罪行,并且供认不讳。

甚至他脸上还带着笑:“我不认为自己做错了,她们本来就是应该被毁灭的垃圾,如果不是有这样的人在,我妈妈也不会离开我。”

然后他笑得更羞涩:“我知道我早晚都会被抓的,不过我还没满十八周岁,应该不会判太重吧?”

满肚子的问题没有问,陈阳已经招认了一切。他从始至终都不认为自己杀人是错的,他觉得那些女人该杀。他只是拿出了几十块钱而已,那些女人看到他就笑得花枝乱颤,还自以为体贴的要跟他去个合适的地方——估计她们到死也没想到,这个看起来内向害羞的男孩子,带领她们去的是地狱吧。

不过有一点钟勋一直很在意,从陈阳杀人来判断,他对继母充满了恨。姑且不论继母如何虐待他厌恶他,父亲如何忽视他,新生的弟弟又如何嫌弃他,他在杀了四个人之后,似乎一直都没有表示出对继母的怨恨。

这是不可能的,除非……

“糟糕!快去陈家!”

晚了。